能源与矿产资源部通过矿产与煤炭总局,对2867家持有采矿服务业务许可证(IUJP)的企业下达首次行政警告处分。依据日前矿产与煤炭总局函件,处分原因是这些企业未履行季度定期报告义务。函件明确两点核心要求:一是持有IUJP的企业须按规定向能源与矿产资源部部长或相应权限的省长提交季度报告,最迟需在每季度结束后15个日历日内提交。
二是根据《关于矿产与煤炭开采业务工作计划及预算编制、提交、审批流程及活动实施报告流程的规定》,未遵守报告义务者将被处以书面警告的行政处分。函件提及,截至2025年9月29日,相关企业仍未提交2025年第一季度定期报告。
因此,矿产与煤炭总局决定对其处以首次行政警告,并要求企业尽快履行义务,避免依法规面临后续处分。该函件由矿产与煤炭总局局长代表能源与矿产资源部部长签署,附件列有受首次行政警告处分的企业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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